当您准备为《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撰写某一人物传记时,请尽可能包括下列几个范围的资讯。您应将这些信息资料融入到写作对象的传记文稿中,文稿长度一般在300至3000字之间。
- 写作对象的姓名。如有必要,请述姓名之含义。
- 中文拼音(姓在前面)
- 中文姓名
- 西文姓名
- 其它(如韦氏拼音姓名,或方言姓名)
- 笔名、曾用名
- 写作对象的家庭背景。若有人曾有一个以上的配偶,请将其子女列在其生父或生母后面。
- 族裔
- 父亲及父系家庭
- 母亲及母系家庭
- 配偶及配偶家庭
- 子女
- 孙子女
- 生平
- 生卒年、生卒地点及特别环境
- 成长历程,如荣誉、异象、病痛、个人之不幸以及社会之创伤等
- 恋爱、婚姻、家庭,以及与配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 教育程度、学位 (包括日期)
- 悔改信主经历 (若可能,请包括日期) ,及其灵命成长历程
- 职业、蒙召事奉或圣职 (包括按立、受职日期)
- 国籍/公民,或部族
- 语言:第一、第二、第三语言;或更多
- 信仰背景与传统
- 基督教(新教各宗派教会)
- 天主教
- 东正教
- 景教
- 其它
- 写作对象所建立,或所事奉,或所加入的教会或组织机构的名称、地点,及其特征
- 写作对象的事奉工作/职份或职业之详情:如,何地?多久?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她)的亲密同工?他(她)的短期或长期的影响? (这部分是传记的中心部分,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轶闻轶事、故事、直接引语或座右铭、讣闻或悼文等)
- 写作对象的出版物、工作报告、文字材料、书信、曲作或艺术作品;以及与写作对象相关的遗迹、故居等
- 写作对象的持续影响及意义
- 其它资料来源
- 未出版物
- 日记、照片、来往信件、地图和图表,以及会议文件等
- 见证人的叙述 (请给出叙事者的姓名和住址,包括他们与写作对象的关系等)
- 口传故事 (请给出叙事人的姓名和住址,包括他们与写作对象的关系等)
- 已出版物:尽可能包括所有关于写作对象的生平或传记资料
- 书籍: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 (初版或再版)
- 书内文章:文章题目、作者; 书名、编者,以及与出版相关的资料
- 期刊内的文章: 文章题目、作者; 期刊名称、日期、文章所在之页码等
- 新闻报导: 媒体名称、标题、日期、页码等
- 网站:连接网址之全称,以及进入日期等
- 未出版物
投稿须知
- 稿件请直接寄送《华典》主编(editor@bdcconline.net)。为方便与投稿者联系,来函中请包括:
- 撰稿人的姓名和住址
- 撰稿人的职务、所属院校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 其他与该项研究有关者的姓名(若符合此项)
- 所有来稿将经由《华典》编辑人员审稿、修订,以合乎该指导原则所规定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