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2  — 1834

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

英國倫敦宣道會宣教士。第一位從西方來華的基督教新教宣教士,中國基督教的先驅和奠基者。

一、從出生到獻身宣教

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祖籍蘇格蘭,父輩移居英格蘭。1782年1月5日,馬禮遜出生於英國北部的諾森伯蘭(Northumberland)。父親名叫雅各,母親名叫哈拿。雅各原務農,1785年舉家遷居新城堡市(New Castle)之後,因腳疾改做鞋匠。他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是當地教會中的長老。夫婦倆共育有八個子女,馬禮遜是他們最小的兒子。

馬禮遜自幼便跟隨父親學習手藝,做工以幫補家計,工餘時間讀書求學。他的舅父尼克爾森(James Nicholson)是當地一位備受敬重的校長,成為馬禮遜的啟蒙老師。馬禮遜勤奮好學,頗受舅父喜愛。

馬禮遜自童年始即接觸到福音,因為他的父親經常帶領全家舉行家庭禮拜,以聖經真理教導眾兒女。馬禮遜13歲時,即能背誦聖經《詩篇》中最長的一篇,即第119篇。1798年,16歲的馬禮遜受洗加入新城堡市的長老宗教會。他曾述及自己的得救經歷: “大約在五年前,我認識到自己有罪。在那段時間,我曾經與一些壞孩子交往,生活變得放縱和世俗化。當我自我反省時,知道這是錯誤的行為,我的內心感到不安,我也開始關注靈魂的問題。我害怕會因自己犯罪而被罰下地獄,我也懼怕死亡。所以我向上帝禱告,祈求祂赦免我的罪過,引導我歸向基督。從那時起,我的生活改變了,心靈也更新了。” 信主之後的馬禮遜,積極參加教會的查經、禱告和團契活動。除認真研讀聖經外,他最喜歡閱讀的是海外宣教士的傳記。他還經常借閱《海外宣道雜誌》(The Missionary Magazine)和《福音雜誌》(The Evangelical Magazine),關注那些在海外異域傳道的宣教士消息。他在日記中特別提到幾位在西太平洋傳道的宣教士,被當地土人殺害的事情。可見,長大後要到海外傳福音的種子,已悄然撒入少年馬禮遜的心田。

1801年,年僅19歲的馬禮遜受到聖靈感動,決志成為一名宣教士,到異國他邦傳福音。在向差會提出申請之前,他寫出一份題為“一個立志宣教的候選人的思考”的志願書,在上帝面前他誠實地捫心自問十幾個問題,其中包括:“基督是否已經差遣了我?”、“我是否已有基督所教導的、對人們靈魂應有的深切同情心?”、“我是否深感自己何等不配,而甘心樂意順服基督和被祂使用?”、“我能否向基督保證: 我決不貪求個人有多大的成就,也不貪圖別人的金銀財物;不追求個人的榮譽,只追求基督的榮耀?……。” 當他確信自己內心對這些問題的肯定回答後,他寫道: “在遭受恥辱、逼迫、饑餓、衣不蔽體,甚至犧牲自己的寶貴生命時,我要以喜悅的心情結束生命,決不動搖。我寧願與基督同生死,而決不接受帝王的支配;我要在上帝面前說實話,決不撒謊。我要傳播上帝的真理,決不宣揚我個人,所傳揚的乃是基督。我願為基督做教會的僕人,為要彰顯基督的救贖,引領人們來到祂面前。”

同時,馬禮遜也刻意為將來的宣教做準備。1801年6月,他開始從長老教會的萊德勒牧師(W. Laidler)學習基本的速記法、系統神學、拉丁文、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他在日記中許下這樣的心願: “我不知道何時能學完,只有上帝知道。這是我的願望,如果上帝把我留在世上的話,我會等到祂所賜的機會,為傳揚基督的福音做出努力。上帝啊!我的全部希望都在你那裡。倘若你喜悅的話,求你藉著救主耶穌基督向我這個罪人施恩,在我開始這項學習計劃的時候,賜福與我。阿們。”

1802年11月,馬禮遜向倫敦霍士敦學院(Hoxton Academy)遞交了入學申請書,並陳明了自己申請入學的原因: “我有著誠摯的願望,要成為上帝手中合用的器皿,使罪人從黑暗走向光明,脫離撒但的權勢而歸向至善全能的上帝,這願望是我願意成為牧師的原因。我願成為建立教會的工具;我願捨己,走在上帝指引的道路上。上帝清楚知道祂要揀選什麼人來做祂的器皿,願祂的旨意成就!”

馬禮遜如願以償,入學申請獲准。1803年的1月6日,就是他21歲生日的第二天,馬禮遜到達倫敦,開始他在霍士敦學院兩年的神學生涯。在學期間,他在師生中間結交了不少要好的朋友。弗萊徹牧師(Joseph Fletcher)在回憶馬禮遜的在校生活時,如此評價說:“他有極嚴謹的靈修生活和毫不炫耀的敬虔,他從來不在同學面前表現自己,而是真誠地與上帝深交。同時,他對海外傳教事工的興趣已非常明顯。” 馬禮遜的同窗好友克羅尼(J. Clunie)牧師,也在他的著作《從中國傳來的聲音》中憶述說: “當時在校內沒有任何一位同學,能夠與馬禮遜的三項最偉大的特質相比,那就是: 對上帝純真的敬虔,堅持不懈的勤奮精神,以及處事的認真與熱誠。”

1804年5月,馬禮遜正式向倫敦宣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提出申請,希望成為一個宣教士。在申請信中他如此表露自己的心聲: “自從我進了神學院,每念及此,都覺得這是上帝的安排。……我在校期間,一直為此事禱告。……我知道主耶穌要我們把福音傳遍天下,因為上帝的救恩是賜給各族各方,和說不同語言的人。……我認為這是我的職責:要做一個從事這項聖工的候選人。這樣,上帝才會派我到最有需要的地方去工作。”

馬禮遜的申請很快被倫敦宣道會所接受,並推薦他前往高士坡宣教學院(Missionary Academy at Gosport)接受裝備,受教於濮固博士(Dr. Bogue)門下。同年9月,高士坡宣教學院的董事會通過決議,差派馬禮遜前往中國宣教。其後在兩年多時間裡,馬禮遜為赴中國宣教做了精心的準備。1805年,他前往倫敦,學習醫學、天文學和中國語言。他的中文啟蒙老師容三德(Yong Sam-tak)是中國廣東人,時在倫敦學習英文。他對馬禮遜的要求非常嚴格。兩人並合力抄錄了一份收藏於大不列顛博物館的新約中文譯稿,該譯稿由天主教巴黎外方傳教會教士巴設(Jean Basset)於1700年左右譯成,其中有《四福音》、《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等書卷。

二、獻身於中國宣教

1807年1月8日,剛剛年屆25歲的馬禮遜,和兩位準備前赴印度的宣教士一起,在倫敦的一所蘇格蘭教會被按立為牧師。他在日記中記下了這一莊嚴時刻及自己的心願: “這是一個令我終身難忘的日子!今晚我莊嚴地被按立為牧師,準備到異教徒中去傳福音。……願聖靈把我的傳道工作分別為聖,願今晚我所領受的告誡能銘刻於心中。我願捨棄一切,背起十字架,全心全意緊緊跟隨基督。”

三個星期後,1807年1月28日,馬禮遜肩負著宣教使命,啟程前往中國。由於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拒絕他搭乘該公司的輪船直航中國,他只好從倫敦的格雷夫桑港(Graresend))搭乘“雷米敦茨號”(Remittance)貨船,繞道美國紐約前往中國。經過三個多月的海上航程,馬禮遜於同年4月12日抵達紐約。在美國各地逗留三個星期後,馬禮遜轉乘“三叉戟號”(The Trident))貨輪再次出發。在辦理出境手續時,船長得知他要去中國宣教,即以懷疑的口吻對馬禮遜說:“馬禮遜先生,你真的期望自己可以改變中國人崇拜偶像的陋習嗎?” 馬禮遜毫不猶疑地回答說:“我不能,但我相信上帝能做成這一切。”

在太平洋上顛簸了近四個月之後,馬禮遜於1807年9月4日,抵達中國的澳門,9月8日到達廣州。人雖然安全到達了,但他所面臨的卻是重重困難與挑戰。首先的難處是居住問題,他在寫給倫敦宣道會的信中寫道:“現在不僅是中國人禁止我這樣的英國人住在廣州,連澳門的葡萄牙人也禁止我住在這裡,但我堅信上帝會安排我住在中國人中間。澳門的史丹頓爵士(George Staunton)告訴我,在澳門的天主教傳教士們,都認為我是為反對他們而來的。” 因此,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馬禮遜不敢暴露自己英國人的身份,充作美國人,與美國商人們住在一起。

生活上的適應更非易事。馬禮遜的親密的助手米憐博士(Dr. William Milne),在他的《中國宣教最初十年回憶錄》(A Retrospect of the First Ten Years of the Protestant Mission to China)一書中,對馬禮遜的早期生活有如下之描述: “他開始嘗試進食中國菜餚,並與他的中文老師一起用膳。他過著非常簡樸的生活;晚上只用一盞瓦制的油燈,又把一本書豎立在燈旁來擋風。……他學中國人留長指甲,腦後垂辮,用筷子進食;他穿中國式的長袍和厚底鞋,在洋行區的街道上行走……。”

但最大的困難和挑戰莫過於學習中文,因為當時清廷嚴禁中國人教外國人學中文,違者處死。馬禮遜幾經周折,才尋得一位名叫李察庭(Li Tsak-ting)的秀才,從他學習中國文字、寫作和廣東方言。其後,他又先後從容光明(Abel Yung)和桂有霓(Kwei U-ne)學習官話,但時間都不很長久。任期最長的中文老師是葛茂和(Ko Mow-ho),從1808年9月起直到1817年3月止,前後歷八年半之久,是馬禮遜最為推崇的一位中文老師。葛茂和性情隨和,老成持重,官話、方言皆通,是他把馬禮遜帶入中國的經典世界。葛茂和於1817年離開後,馬禮遜還曾先後受教於一位李秀才和曾在馬六甲的英華書院教授官話課程的朱靖(Choo Tsing)。

馬禮遜靠著堅定的信仰和堅強的毅力,克服了語言和生活上的種種困難,終於立足於這塊陌生的東方土地上,開拓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他的表現贏得倫敦宣道會高度的評價,在該會1809年的年度報告中,對馬禮遜發出如此之讚許: “這位由本差會派往中國的宣教士,他所表現出來的堅忍、剛毅、勤奮、虔敬的精神,讓董事們都非常滿意。我們深信,他所獻身的那偉大事業,必會取得圓滿的成就,這是可以樂觀的預期的。……以他的見識,那幾乎無人能夠懂得的語言他早已入門,他也必將那極難掌握的中文運用自如。”

1809年2月20日,馬禮遜在澳門與瑪麗·莫頓小姐(Mary Morton) 結婚,同時收到東印度公司的聘書,被聘為英國商行的翻譯員。瑪麗是愛爾蘭人,在馬禮遜眼中,她是個溫柔端莊的女性。在寫給父親的信中,馬禮遜對自己的婚姻有如此描述:“由於我已和一位我所愛的女子結婚,她又是那麼真誠地依戀著我,所以你不必再為我獨自一人生活而感到擔憂。我心中一直牢記上帝呼召我傳福音的使命。我堅信自己不會因結婚而妨礙了上帝給我的使命,相反地,我親愛的妻子瑪麗會幫助我。”

不幸的是,瑪麗身體孱弱,常受疾病纏擾。加之馬禮遜因工作上的需要,每年差不多有半年時間需居住在廣州。礙於當時的法例,他又不能攜眷同行。因此,夫婦倆飽受分離之苦。馬禮遜在日記中,經常流露出對妻子的思念之情。更為不幸的是,他們的頭生男嬰夭折了,這使他們的精神受到很大打擊。

同時,馬禮遜因接受東印度公司的聘用,也招致其本國的人們的誤解與批評,以為他已經放棄了傳福音的神聖使命。因此,馬禮遜不得不為此向差會做出詳細解釋。在寫給差會的信中,他說明了自己受職為東印度公司職員的四個理由: (1) 使他可以安全地在中國居留; (2) 該職務對他學習中文有很大的幫助;(3) 可以減輕英國教會在經濟上資助他的負擔; (4) 使東印度公司的董事們不再仇視宣教士,減少阻力。正是基於這些原因,他才接受東印度公司的聘用的。馬禮遜如此行雖然有其利,但亦有其弊。他曾在日記中訴其苦衷: “公司的職務令我耗費了許多時間在那些與我的首要目標完全無關的工作上。每當我翻譯公司的公文時,我就想到我是本應利用這些時間來編著字典的……。一方面我要忠於公司的職務,另一方面我又不想耽延我的首要目標的工作,這實在是一件難事!……倘若不是為了要完成我所效命的宣教大業,我情願回到英國和蘇格蘭去,領取那區區五十鎊的年薪。” 即便面對諸般的難處和痛苦,馬禮遜從未違背那從天上來的召命,靠著堅定的信仰和堅強的毅力,勤勉工作,奮力前行。

三、翻譯聖經

馬禮遜抵達中國後最首要的任務是學好中文,然後從事聖經翻譯。他著手翻譯聖經的日期比他先前預期的要早,抵華後第二年就開始了。他的中文進步神速主要得益於幾位中文老師,再加上當年在倫敦教他中文的容三德也已返回廣州,在語言和聖經翻譯上給了他很大的幫助。此外,他手裡除了那份在大不列顛博物館抄寫的新約中文譯稿外,到廣州後又從一位華人天主教徒手中得到一部共三卷的《天主教教義問答》作為參考,這些因素促使馬禮遜及早開始了聖經翻譯工作。

從事聖經翻譯對於初步掌握中文的馬禮遜絕非易事。首先他要考慮的是採用何種文體來翻譯聖經。當時有人主張採用中國經典的語言,即以深奧的文言文翻譯;也有人主張採用通俗的白話文翻譯,以便於人民大眾閱讀。最後,馬禮遜決定採用《三國演義》等古典名著所用的中間文體,即淺白通暢的的文言文來翻譯聖經。米憐在其《中國宣教最初十年回憶錄》中,道出馬禮遜決定採用這種文體的理由: “他決定採用中間文體,是因為這種文體在各方面都最適宜用在廣泛流傳的書籍中。一方面,它具有古典書籍的若干莊嚴肅穆,卻沒有使這些書籍難以明白的極端簡潔;另一方面,對一切稍微懂得閱讀的人,它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又不致陷入口語的低俗粗鄙中。既不會使目不識丁的人感到難懂,也不會為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所不屑。”

馬禮遜的中文聖經,主要譯自於英文譯本,但也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參考了希伯來和希臘文原文。在中文方面,他很大程度上參考了那份巴設譯稿。他最早譯成的書卷是《使徒行傳》,於1810年面世;隨後在1811年出版了《路加福音》; 1812年出版了《保羅書信》。1813年9月20日,馬禮遜寫信向倫敦宣道會報告已經完成新約聖經的翻譯,而且會很快印行出版。分析馬禮遜的中文譯本,不難發現其中有不少詞彙是從巴設譯本吸納過來的,如生命、先知、罪、洗等字詞,這些詞彙直沿用到今天。

在翻譯聖經的過程中,馬禮遜的助手米憐博士(William Milne)功不可沒。米憐比馬禮遜小兩歲,於1785年出生在蘇格蘭的坎尼蒙特市(Kennethmont)。1813年7月,受倫敦會派遣,米憐攜新婚妻子麗切爾(Rachel Cowie)來華協助馬禮遜。對於米憐夫婦的到來,馬禮遜夫婦備感欣慰。在他們抵達澳門的當天,馬禮遜在日記中表達了欣喜之情: “這一位同工和他配偶的到來,是我七年來所渴望的,如今竟然成為事實了,真令我樂不可支。我的妻子也有相同的願望,並且經常為此事禱告。她希望能有一位敬虔的女伴到來,除去她的寂寞,與她一起忠誠地生活。因此,我相信她必會因米憐夫人的到來而喜出望外。”

由於葡萄牙總督不准米憐夫婦在澳門居住,他們只好轉往廣州。無奈在廣州也不被准許長久居留,六個月之後即離開中國,前往爪哇、馬六甲和檳榔嶼,尋找合適地方作為永久性宣教基地。雖然米憐在一年多時間裡漂泊於澳門、廣州和南洋群島之間,但他一直在努力學習中文。從其1817年8月9日的日記中可知,米憐已經為馬禮遜修訂新約至《希伯來書》第八章,也完成了《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翻譯,並且計劃在1818年完成他所負責的舊約十二卷書。1819年10月,米憐完成了由《撒母耳記上》至《約伯記》等十卷書的翻譯初稿。同年11月,他宣佈完成了全部的翻譯工作。

舊約其他經卷的翻譯,都是由馬禮遜本人完成的。1819年的11月25日,馬禮遜寫信給倫敦宣道會,報告聖經的翻譯工作已經完成。其中一段話可以讓我們感覺出他如釋重負般的欣喜與感恩:“藉著上帝的恩典,舊約新約全部聖經的中文譯本,在今天完成了……。為了完成這項重大的任務,我不僅長時間工作和謝絕社交,還保持耐心、毅力、鎮靜與不偏頗的判斷。既不會因為這是新的工作而執迷於偏愛的情感,也不會因為它是古代的經籍而固執於私人的成見。惟希望以正確的思想,恭敬的態度,戰戰兢兢,小心翼翼,以免誤傳上帝的聖言。這些條件,都是翻譯一本如《聖經》這樣的書所不可或缺的。……丁道爾(按:因翻譯聖經而被英王亨利八世燒死的殉道者)被綁在柱子上快要被燒死時,曾高聲禱告說:‘主啊,求你打開英王的眼睛,讓他能看見!’ 他的祈求似乎已經上達於天,得蒙應允了。如今,讓我們以熱誠作出同樣的懇求,使中國的皇帝也能看得見吧!”

聖經譯完後,手稿送往馬六甲英華書院,最後的修訂和印刷工作又耗時四年,直到1823年,整本聖經才以傳統木刻雕版的方式印刷出版,名為《神天聖書》。1824年,該聖經譯本由馬禮遜親自帶回英國,呈獻在英國聖經公會的年會上。可惜米憐在1822年病逝,未及見到這本中文聖經的出版。他在離世前幾個星期寫信給馬禮遜,讚譽說:“藉上帝之助,你已完成一件大事!將必掃蕩他們的廟宇,毀壞他們的偶像,改變他們的生命,拯救許多人的靈魂。”

英國聖經公會和倫敦宣道會對馬禮遜聖經譯本給予高度的肯定,馬禮遜亦為此獲得崇高的榮譽。在1824年至1826年回返英國述職的兩年期間,馬禮遜獲得英王喬治四世的召見,並且成為英國皇家學會的會員。早在1817年,馬禮遜因其宣教方面的成就即已獲得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所頒授的榮譽道學博士(Doctor of Divinity)學位。

四、編纂《英華字典》

馬禮遜在十幾年的時間裡,不但將全本聖經譯成中文,還編纂出一部大規模的漢英、英漢字典,為後來的學習中文者提供了極大的幫助,亦為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一大貢獻。

馬禮遜所編字典的英文名字是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全書分為三部分、六大冊,合計將近五千頁。第一部分中文名為“字典”,是按部首排列的漢英字典,共有三冊。第二部分中文名為“五車韻府”,是按聲韻排列的漢英字典,佔兩冊。第三部分是按英文字母排列的英漢字典,只有一冊。整部字典由馬禮遜獨自編纂,前後歷十五年,這是中國歷史上出現的第一部英漢、漢英字典。

馬禮遜最初的構想,不僅是編一部字典,而是編一部具有百科全書性質的大辭典。後來因為進度太慢,到了第一部分的後兩冊,就大多是簡單的字義解釋而已。但其可貴之處,在於它收錄了大量民間的俗話俚語,幫助後人了解當時民間語言的表達與觀念。

馬禮遜為翻譯聖經與編纂字典這兩大文化工程,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他採購了許多中文圖書,現在這批中文圖書存放於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稱為“馬禮遜文庫”。在他的信件與日記中,不難看出他時常流露出欣喜與痛苦交織的心情。例如,在給差會的報告中,他寫道:“我希望我在幽閉禁錮中的工作,對於傳播上帝的真理給中國數以億計的人,會有些效用。一想到這裡,心中就快樂了。” 在給友人的信中,他又如此說:“我現在致力於翻譯及編纂中文字典,這是一件艱苦的工作。我的勇氣與毅力幾乎支持不住了。我的手已極疲倦,執筆不易。假使我可以耡犁換掉筆桿,我的健康會更好些。”

印刷出版這套巨著的花費巨大,非馬禮遜個人所能夠承擔。幸虧東印度公司極為肯定這部字典的價值,不但為其提供印刷的資金,還由英國派專人到澳門來主其事。1823年,整部字典終於付梓印行,總共印製出750套,除公司留下100套外,其餘650套都歸馬禮遜所有。馬禮遜除將一部分贈送教會、親友外,其餘的則委託英國、法國、印度、馬六甲、澳門等地書局或朋友銷售,每套售價二十英鎊。不久,這套字典被翻譯成日文,成為日本了解中西文化的一個重要工具。

除了《英華字典》外,馬禮遜還編著有《通用漢言之法》,是第一本有關中文文法的專書;《廣東省土話字彙》,是一本廣東話的字典。這些都是他對中國語文和方言的重大貢獻。

在其它文字事業方面,馬禮遜於1815年在馬六甲創辦了中國第一份現代報刊《察世俗每月統計傳》。1833年,他在澳門出版了《雜文編》週刊;同年與荷蘭宣道會(Netherlands Missionary Society) 的宣教士郭實臘(Karl F. A. Gutzlaff)合作創辦了《東西洋考每月統計傳》。馬禮遜的其他中、英文著作,包括教義問答、祈禱文、詩歌集、講道集、文法書等,為數不下三十多種。

五、創辦英華書院

馬禮遜極富遠見,當他在廣州、澳門等地埋首於翻譯聖經、編纂字典之時,就已經設想在東南亞設立一個宣教基地,在等候中國大門打開之日的同時,致力於文字出版工作,並計劃建立基督教書院,培養人才。米憐的到來使他的構想得以實現。

1814年,米憐成功地在馬六甲建立了宣教基地。當時統治馬六甲的荷蘭殖民地政府支持基督教的海外宣道事工,撥地給他們興建宣教總部。從1815年4月開始,米憐夫婦就移居馬六甲開拓宣教工場。1817年11月,馬禮遜和米憐二人組成一個臨時委員會,為成立“恆河以東宣教差會”(The Ultra-Ganges Mission)擬定了計劃書,呈送倫敦宣道會審閱。計劃書的內容包括開辦免收學費的中文書院、發行中文月刊、開辦中文、馬來文和英文的印刷事業等等。

1818年11月11日,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在米憐的主持下舉行了奠基典禮。從馬禮遜草擬的“英華書院計劃書”中,可知該校設立的目標:“本校實行雙軌教育制,既教授中文,也教授歐洲文學。一方面可讓來自歐洲的學生有機會學習中國語言和文字,另方面也可讓恆河以東的學生學習英文、歐洲文學和科學。所謂恆河以東的國家,包括中國、交趾支那、東馬來群島的華人聚居地、琉球地區、高麗和日本。本校將會有系統地向學生傳授基督教的真理,也教導學生東半球的一般文化知識,務求能夠給予學生深遠的影響。” 此外,馬禮遜在為英華書院簽訂的契約書中,更直接表明,該院的學生“在學成之後,將會被派往恆河以東的亞洲各國,引領人們歸依基督教的信仰。”

英華書院從1818年創立,到1843年遷往香港,在馬六甲歷時25年。前後七任校長,皆為倫敦宣道會的宣教士,依序為米憐、宏富禮(James Humphrey)、高大衛(David Collie)、修德(Samuel Kidd)、湯雅各(Jacob Tomlin)、伊雲士(John Evans)及理雅各(James Legge)。其中多半具有漢學家的資格,例如: 高大衛翻譯《四書》;修德回英國後出任倫敦大學首位漢學教授;理雅各翻譯《四書五經》,出任牛津大學漢學教授,更是一位西方公認的漢學大師。書院的教師,西學由宣教士擔任,中學則由華人學者擔任。此外也聘請馬來文、泰文、越南文、以及日文的教師,充分表現出兼容並蓄、多元文化的特色。

學生主要來自馬六甲當地的華人家庭,初創時只有七位,以後維持在二、三十位之數,最多時達到七、八十位。雖然當時在馬六甲的居民中,華人只是少數,但書院學生仍以華人為主,西籍學生不多。華人中雖然大部分人講閩南語,但書院仍堅持以官話為主流。這些安排都反映出馬禮遜、米憐的共識: 這所學校是為中國、為將來而設的。

書院中除教學設備外,還有印刷出版部門。馬禮遜視文字出版工作為突破中國對外封鎖的重要利器,故許多中英文、馬來文的福音書冊,包括第一份中文報刊《察世俗每月統記傳》,以及馬禮遜、米憐譯的中文聖經《神天聖書》,皆印自於英華書院。

1843年,英華書院遷往香港;1844年改名為英華神學院;1856年停辦。57年後,即於1913年復校,直到今日,為中國近代教會與社會培育出無數英才。英華書院中西校友中較為後人所知,甚至在中國近代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有數位: 如中國文字印刷出版事業的先驅、第一位基督教牧師梁發;香港早期企業家、革命家何啟的父親、第二位華人牧師何進善;清廷欽差大臣林則徐的首席英文秘書袁德輝;中國近代著名買辦唐廷樞,以及新加坡名人宋旺祖的父親宋佛儉等人。西人校友如宏富禮、高大衛先後擔任母校校長;漢學家亨德(William Hunter),著有《廣州番鬼錄》、《舊中國雜記》等書,為早期中外關係史珍貴資料;以及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等。

六、開設醫療診所

在醫療事業方面,馬禮遜也作出不少的貢獻。早在馬禮遜來華之前,曾在倫敦的聖巴多羅買醫院習醫兩年,故具有一定的醫學知識和診治能力。1820年,他與李文斯敦醫生(J. Livingstone)在澳門開設了一間診所,並聘請華人醫生專為貧苦民眾醫病。李文斯敦醫生在同年9月寫給米憐的信中,如此描述診所說: “我很高興地報告,馬禮遜博士開始的診所,已經做了很多好事,不少中國病人已經得到醫治。有300個經已康復的病人,更向他致以衷心的謝意。”

1827年,馬禮遜在東印度公司的郭雷樞醫生(T. R. Colledge)的大力支持下,在澳門又開設了一所眼科醫館。由於求診人數眾多,連中國內地的眼病患者也前去求醫,所以在1833年,馬禮遜在廣州再開設另一眼科醫館,以解決當地病人之需。因受馬禮遜的影響,美國公理會海外傳道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issions)差派伯駕醫生(Peter Parker)到中國,於1835年開設博濟醫院於廣州,此為中國第一所西式醫院。

七、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米憐夫婦離開中國前往馬六甲後不久,馬禮遜的妻子瑪麗因體弱多病,攜同子女回國休養。在既無天倫之樂,亦無朋友相隨的生活中,馬禮遜時感孤單苦悶。其後一連串的打擊更使他備感憂傷。1819年3月20日,米憐的妻子因患熱病和痢疾而去世,年僅35歲,遺下四個年幼的子女。米憐本人亦患有嚴重的肺結核,時常吐血,於1822年3月不得不暫時放下工作,前往新加坡旅行休息。同年5月31日,米憐回到馬六甲準備繼續工作,未料想兩天後便離開了世界,年僅37歲。馬禮遜的妻子瑪麗,從英國返回澳門之後便染上霍亂,於1821年6月10日辭世。從馬禮遜1822年10月5日的日記中,可見他內心的痛苦與堅韌: “九年前的昨日,我和妻子一起歡迎米憐夫婦來到澳門,但如今四人中的三人,皆不到四十歲便離世了,留下我孤苦伶仃的獨自生活。然而,主的旨意總是好的,因為他們都是在福音的應許和盼望中去世的,而且都是死在自己的崗位上。他們忠心地把骸骨留在戰場上,他們盡忠於救主的大業,直到最後一天。他們沒有一個是臨陣退縮的,甚至連最不幸的瑪麗也是回到中國之後才死亡,這令我心感欣慰。”

1823年12月,也就是在中文聖經問世後不久,馬禮遜回到英國述職,這是他在中國工作了16年之後,第一次回國述職和休息。期間,馬禮遜續娶伊麗莎白(Elizabeth Armstrong)為妻。1825年,攜妻和兩名前妻所生的子女重返中國,繼續從事宣教、教育、寫作和翻譯等工作。

1827年12月,馬禮遜致函美國公理會海外傳道會,請求他們差派宣教士來華宣教。其後數年間,有美國、英國和荷蘭的宣教士相繼來華,其中包括裨治文(Elijah C. Bridgman)、雅裨理(David Abeel),郭實臘(Karl F. A. Gutzlaff)和衛三畏(Samuel W. Williams)等人。1832年9月4日,馬禮遜與裨治文聯名致信給歐美和其它地區教會,報告二十五年來福音在中國的傳播情況。信中有這樣的一段話: “二十五年前的今日,第一位基督教的宣教士獨自來到人地生疏的中國,在只有幾個朋友,卻有很多敵人的情況下傳福音。然而靠著上帝的恩典,他覓得一處安靜的住所,一直工作到如今。起初,他以為學好中文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這困難終究被克服了。我已學懂中文,並且知道可以繼續研習,務要精益求精。字典、文法書、單詞彙編和其它譯作,都已完成面世。……中國人再不會被遺棄了。” 在信的結尾,馬禮遜發出如此呼籲: “主的眾僕人一同委身於這宣教大業,他們雖來自不同的國家,隸屬不同的宗派,卻能夠合作無間,友愛相待,團結合作。我們盼望可以藉著這份報告,喚起全世界基督教會的注意,一同努力向四億個住在東亞地區的人傳揚福音。”

馬禮遜自青年時期即已立定心志,要忠心於主的宣教使命,至死不渝。他做到了,在中國事奉二十七載,他未負所托,未虛度寸陰,把自己的青春、才智與愛完全獻給了中國人,為基督教在中國的宣教事業開創了良好的開端,奠下了堅實的基礎。1834年8月1日,身患熱病和其他復雜病症的馬禮遜,在廣州息了他在地上的勞苦,回返天家,在世享年52歲。他的葬禮高貴而隆重,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律勞卑(William John Napier),以及全體派駐廣州的歐美人士,都出席了葬禮,並親自護送靈柩到碼頭。副商務監督羅便臣(George Robinson)親自陪同馬儒翰護送靈柩至澳門,將馬禮遜安葬在他的前妻瑪麗的墓旁。

馬儒翰在護送父親的靈柩前往澳門時,在船上寫了一封信給他的繼母,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親愛的父親已經完成了上帝指定他要做的工作。他一直工作到今天,然後黑夜臨到,他已安息在耶穌的懷抱中了,那永生的膀臂已經擁抱了他。他已經脫離痛苦,在天國裡享受著永恆的喜樂。他靠著那位被釘十字架然後升天的救主,已經戰勝了死亡和墳墓。死亡啊,你的毒钩在哪裡?墳墓啊,你的勝利在哪裡?”

撰刻在馬禮遜墓碑上的一段話,概括了馬禮遜的一生: “馬禮遜,道學博士,首位被派往中國的新教傳教士。他在中國服務了二十七年,編纂和出版了《華英字典》,創辦了在馬六甲的華英書院,完成了中文版的聖經,並於生前親見其完成的譯稿出版,和大量派發給中國人。如今他在耶穌裡安睡了。他是在1782年1月5日在英國諾森伯蘭出生,1807年由倫敦傳道會派往中國傳教。他在澳門東印度公司任中文翻譯員長達二十五年之久,1834年8月1日在廣州逝世。從今以後,那在主裡面死去的人有福了。這是聖靈說的,他們將在工作之後得到安息,而他們所作之工將由後人延續下去。”

馬禮遜死後,其妻伊麗莎白根據馬禮遜遺留的日記、信件、報告和文章等資料,再加上她個人的回憶,編撰了《馬禮遜回憶錄》,於1839年在倫敦出版,是為研究馬禮遜生平事蹟的重要文獻。

馬禮遜共遺下子女八人,與中國近代史有關的只有同前妻所生的馬儒翰和續弦所生的馬理生(Martin C. Morrison)兩人。馬儒翰於1814年生於澳門,16歲時即擔任英商譯員,編著有《英華行名錄》和《對華商務指南》等書。由於他中文出色,才華出眾,20歲時即被律勞卑任命為商務監督的秘書兼翻譯。鴉片戰爭後,馬儒翰曾先後擔任英國全權代表懿律(George Elliot)和璞鼎查(Henry Pottinger)的翻譯,參與中英之間的談判,以及中英《南京條約》的起草與簽訂。1843年8月,因患急性瘧疾在澳門突然去世,年僅29歲。

馬理生出生於1826年,曾先後出任駐華商務監督秘書兼翻譯;英國駐廣州、廈門和福州領事館領事。1870年因病逝世,年僅44歲。

歸屬

  • 資料來源

    • 海恩波(Marshall Broomhall)著,簡又文譯,《傳教偉人馬禮遜》。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2年。
    • 湯森(William Townsend)著,王振華譯,《馬禮遜——在華傳教士的先驅》。鄭州:大象出版社,2002年。
    • 蘇精著,《馬禮遜與中文印刷出版》。台北:學生書局,2000年。
    • 趙維本著,《佳蹤重尋》。新加波:新加坡神學院,2007年出版。
    • 魏外揚著,《中國教會的使徒行傳》。台灣:宇宙光文字部,2006年出版。

    關於作者

    李亞丁

    作为世华中国研究中心的资深研究员,李亚丁博士现担任《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的执行主任和主编。